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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口县人民医院(总医院)车辆清洗服务 采购公告

来源:原创 发布时间:2026-03-30 11:34:00 浏览次数:61 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城口县人民医院(总医院)车辆清洗服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采购公告


采购编号:CKXRMYYCG2026007

为保障城口县人民医院(总医院)各院区公务用车、救护车、后勤保障车辆的干净整洁与安全运行,规范车辆清洗服务管理,现对车辆清洗服务进行采购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采购项目概况

(一)服务范围:总医院本部院区及各分院区(妇儿院区、中医院区)所有公务车辆、救护车、后勤保障车辆等(暂定13台)。

(二)服务对象:医院所属车辆及经批准的其他车辆。

二、服务内容及核心要求

(一)基础服务内容

1.外部清洗:车身冲洗、泡沫清洗、水蜡上光、轮胎及轮毂清洁,确保车身无明显污渍、无水痕。

2.内饰清洁:座椅、脚垫、仪表台、车门内侧吸尘擦拭,保持车内整洁无异味。

3.特殊车辆处理:救护车等医疗车辆需增加消毒环节。

(二)核心标准

1.响应时效:常规清洗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,紧急任务车辆优先处理。

2.质量要求:清洗后车辆外观整洁、内饰干净,无残留清洁剂,无车漆划伤、部件损坏等情况。

3.安全规范: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范,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。

三、服务模式与管理机制

(一)统一标准:在总医院一体化管理模式下,各院区车辆清洗服务统一参照本部院区服务标准、取费标准执行,确保全院服务规范、成本可控。

(二)服务方式: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定点或预约服务。

(三)考核管理:由后勤管理部牵头,对服务方履约情况进行月度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、响应时效、安全规范、满意度等,考核结果直接与费用结算及合同续签挂钩。

(四)试运行:服务方入驻后进行1个月试运行,院区反馈意见,优化服务流程。

(五)正式运行:试运行合格后正式运行,后勤管理部定期开展考核评估。

(六)保障措施

1.监督考核:建立健全服务考核机制,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,对不合格项限期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终止服务合同。

2.应急保障:制定应急预案,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、极端天气等情况下车辆清洗服务不间断,满足医疗及公务出行需求。

四、供应商资质要求

(一)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包含车辆清洗服务。

(二)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专业清洗设备,具备医疗车辆清洗消毒能力及相关经验。

(三)从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,熟悉车辆结构及安全操作规范,医疗车辆清洗人员需掌握院感防控知识。

(四)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、不良经营记录及行政处罚。

五、报价要求

(一)报价范围:包含本公告约定的所有清洗服务内容(外部清洗、内饰清洁、医疗车辆消毒等),报价为单辆车单次清洗的全部费用(含税、含耗材、含人工、含消毒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),不得额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。

(二)报价最高限价

1.本次车辆清洗服务最高限价30元/辆次;

2.免费加气,轮胎修补最高限价30元/辆次;

3.本次报价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
(三)报价文件编制要求:

1.书面报价单(须加盖供应商公章,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、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);

2.服务承诺(贴合本公告服务标准);

3.营业执照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。

(四)报价有效性:报价一经提交,不得更改;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本公告要求(如超上限、未加盖公章、信息不全等),视为无效报价,取消报价资格。

六、采购有关说明

(一)书面报价单(原件)等响应资料需密封递交,密封袋需注明“城口县人民医院(总医院)车辆清洗服务报价”及采购编号,并加盖供应商公章。

(二)递交地点:城口县人民医院(总院)采购办(联系人:朱老师,联系电话:59229412)。

(三)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4月2日10时(逾期递交视为无效)。

七、评审及结算说明

(一)评审方式:医院将根据供应商报价(优先选择报价合理、不超上限)、资质情况、服务承诺等,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(二)结算方式:按月结算,由院区后勤部门核对当月清洗次数及费用,按医院财务流程统一支付。

(三)资金来源:医院自筹资金。

八、其他说明

(一)供应商需对报价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负责,若存在虚假报价、违规承诺等情况,一经查实,取消成交资格,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
(二)成交供应商需按本公告要求及报价承诺提供服务,医院将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,医院有权终止合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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